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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來還真委屈, 因為甲(前主管)方的關係認識了乙方(現坐隔壁),原本在認識時, 就發現這個人碎嘴,好道人八卦,且似小人,就想最好是保持距離, 不會想要和她有太近的距離,不過, 命運的捉弄人,在因緣際會的狀況下, 其實是她被其它部門的人不要,硬調過來這裡的,其實調過來時, 我就很倒楣了, 她認為什麼屁事都該我先幫她作好, 而且, 那還是應該的行為, 莫名其妙到了極點. 第一次搞不清楚狀況, 我還會努力去看到底怎麼一回事, 到了現在, 只覺得莫名其妙, 真的是碰到了變態女.她憑什麼認為我們就要吃的臉色啊, 以為自已是誰啊, 沒錯害人之心不可有, 但是,  總不能每次都被她擺一道吧, 那算什麼呢? 我那裡得她呢? 笑死人了. 愈想愈氣, 每次氣一氣就會忘記, 我不是一個會記仇的人, 常常就忘了. 不過, 此次我真的下定決心了, 要好好的反省自己才行, 不可以再軟土深掘了. 我要好好的自立自強才行.

1. 要保持和她假象的和平, 不可以被看出破綻

2. 不要幫她, 就算看到她要出錯了, 也不要幫她, 讓她去死

3. 開始和討人厭的老闆變好朋友

4. 開始和部門其它人有更多的接觸, 至少不要把好的事或東西都只給她一人, 那太笨了

5. 最重要的, 千萬不要再相信她了. 這次一定要下定決它才行

好了, 發洩完了. 氣死人了.

此次一定要記得, 我沒有必要莫名其妙去當人家的出氣筒, 我又不欠她.

君子報仇, 三年不晚.

真正厲害的是, 慢慢殺, 殺到沒有感覺才高明吧, 我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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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DY08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