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算什麼呢?一位同事兼好友,明明有看到我製作物上有漏改資料,卻不告訴我,等老闆在質欵我,我在回想時,再補上一句,我看你只有改一份,另一份沒改到,這就好玩了,如果妳有看到妳卻不告訴我那是什麼意思呢?等老闆質疑時,你又再補上,目的又是什麼呢?這個案子其實那個同事不要,另一個同事也不要,才硬被塞到我這來的,似乎不太希望我運作的太順利,其實共不太協助,我也認了,但是,這種方式就怪了.難道要用別人的失誤來證明自己有多厲害嗎?我已不想再跟另外 "好"同事訴苦了,因為我發現當有利害衝圖,一定是為自己想,差別在於為自己想,但卻不傷害別人,或為自己想,為達目的去傷害別人.我不想再去多猜想她的目的,我只怪自己出錯,而且,下次要更小心.就跟打麻將一樣,一個人的失誤,常會造成另外一個人的自摸或翻身,原想建議另一同事,去接那陷害我同事的另一個案子,想想不妥,改變整個氣,也會造就另一個人的自摸或怪加司出現,算了,還是維持現狀吧.

上週就是因為我一時的心軟,不夠狠,導致姐夫大翻身,姐姐跌落海底.發現職場也一樣,好牌就奮力一搏,爛牌就守住,不要放砲,等待氣來,等待時機. 呵~~順勢而為就對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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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DY08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